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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补充推荐 2021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2021年08月1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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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满足海外国际中文教育机构对教师的需求,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现组织招募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9 月 17 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通知公告”中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满 20 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根据岗位需求,俄、法、德、西、葡、阿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8 周岁(含)。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 具有 2 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已获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的回国志愿者的国外任教年限放宽至最低 1 学年(10 个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并连同国内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信,提交至有关部门审核。现在岗或往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申报,可与所申请岗位的中方合作院校联系,由中方合作院校负责推荐。

(二)单位审核

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等材料由二级单位审核后,于 2021 年 9 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 10 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八、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均通过注册邮箱和平台通知,请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人:史洁 

联系电话:231429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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