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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2017年12月2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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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国际化开放办学水平,支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鼓励青年教师、业务骨干、管理干部等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培训研修,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申报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包括:国际会议、海外教学、国际比赛、国内跨省组团出国(境)培训项目、出国(境)交流(访问、研修、授课)项目、专业教学团组培训、科研业务团组培训等。

    二、选派程序

    1.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出访任务归口单位统一管理,组织部制定行政管理干部培训计划(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人事处制定教师发展因公派出任务计划,包括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中美富布莱特外语助教项目等,教务处制定出国(境)教育教学活动计划,科技处制定出国(境)科研计划。

    2.教学、科研计划由院(部)向归口职能部门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可行性报告(包括目的、出访必要性、人员分工、目标任务、经费来源与预算等),经职能部门落实经费、资格审查、确定任务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学校研究审定。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可参考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计划,也可参考与我校签订合作意向或框架协议大学相关培训研修项目;

    2.各单位也可自主联系出国(境)项目,在落实经费、审查出访人员资格和明确行程后报学校审批即可出国;

    3.凡使用个人教学科研项目经费出访必须申请因公派出,不得持因私护照出行;

    4.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5点前提交《2018年因公出国(境)申报汇总表》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因公出国(境)项目均需提前3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出行前邀请函、日程等资料,并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2018年因公出国(境)申报汇总表(样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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